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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全省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蘭州新區(qū)、甘肅礦區(qū)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落實《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甘肅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甘肅省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送湖南長沙“4·29”特別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評估報告的函》要求,加快推進我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度,抓實抓細各項防范措施,提高隱患排查整治質量,堅決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決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在全省范圍開展為期3個月的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攻堅行動,現(xiàn)將《全省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攻堅行動方案》印發(fā)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聯(lián) 系 人:王雨 馬俊堯 聯(lián)系電話:0931-8484967(兼?zhèn)髡妫?/span> 電子郵箱:gszjfzb@163.com
附件:全省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攻堅行動方案
甘肅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2024年7月15日
附件
全省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攻堅行動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深刻吸取湖南長沙“4·29”特別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送湖南長沙“4·29”特別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評估報告的函》有關要求,緊盯責任落實,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抓實抓細各項防范措施,自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在全省開展為期3個月的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攻堅行動,強力推進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度,切實提高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質量,確保2024年10月15日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全面完成分類整治,堅決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堅決防止自建房各類安全事故發(fā)生。 二、方法步驟 (一)積極宣傳動員,精心部署攻堅行動。7月20日前,各地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及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緊盯尚未徹底消除安全隱患的自建房,認真梳理分析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存在的問題,廣泛開展動員部署和警示教育,認真學習《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送湖南長沙“4·29”特別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評估報告的函》、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際協(xié)調機制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署推進視頻會議材料的通知》,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決克服麻痹思想、松勁心態(tài)和厭戰(zhàn)情緒,端正態(tài)度,嚴肅紀律,認真部署、扎實推進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攻堅行動,守牢自建房安全底線。 (二)強化攻堅措施,加快隱患分類整治進度。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有結構倒塌風險的自建房,要立即依法采取拆除等除險措施;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暫時沒有結構倒塌風險的自建房,加快完成拆除、加固維修等工程措施整治;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自建房,要加快完成加固維修、修繕等整治措施。 對于鑒定屬于C、D級危房的經營性自建房,必須采取工程措施予以整治。對于非經營性自建房,鑒定屬于C、D級危房或認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第一時間告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督促其落實主體責任,主動實施整治;對經濟條件較差、確有困難的居民,符合相關政策要求的可納入城鎮(zhèn)住房保障、農村危房改造政策予以解決;要建立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常態(tài)化巡查機制,對暫時無法實施工程整治的進行長期管控,并結合舊村整治、新村建設、洪澇和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險搬遷等工作,分類施策、系統(tǒng)整治,逐步消化存量。 對于已經完成安全隱患整治的自建房,要組織專業(yè)機構進行抽查復核,確保安全隱患已經徹底消除。對于暫時未完成整治的,要緊盯時間節(jié)點,明確整治措施,盡快完成整治;在完成整治前,要確保管控措施持續(xù)有效,并組織屬地基層加強巡查,確保無關人員不隨意進出,做到“人不進危房、危房不進人”“經營不帶險、帶險不經營”。 各地在攻堅行動中,要對擴建加層、拆改過主體結構的自建房進行“回頭看”,組織專業(yè)技術人員對結構安全進行復核認定,必要時進行安全鑒定,確保安全隱患沒有遺漏;要加強常態(tài)化監(jiān)管,對自建房改建、擴建依法辦理規(guī)劃、建設等審批手續(xù),指導街道、鄉(xiāng)鎮(zhèn)加強巡查,發(fā)現(xiàn)問題的及時報告相關部門,對違法違規(guī)建設和施工行為嚴厲查處,避免形成新增的房屋安全隱患。 (三)嚴格審核銷號,及時更新歸集平臺信息。各級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嚴把銷號審核關,完善銷號管理程序,整治情況應及時錄入自建房信息歸集平臺。對上傳平臺的整治信息,要對照檢查整治措施錄入是否完整準確,整治前后房屋圖片錄入是否及時更新,上傳的鑒定或復核資料是否完整。 (四)嚴格國家和省級檢查反饋問題整改。對國家現(xiàn)場核實和線上檢查及省級督導、通報、核查檢查等反饋整治措施不到位的問題,各地要開展整改情況自查,加強閉環(huán)管理,全面徹底抓好整改落實,整治情況及時錄入自建房信息歸集平臺,各市州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抽查復核整改及信息錄入情況,確保問題整改率100%。 (五)加快錄入整治信息。截至7月15日,仍有12958棟存在一般隱患的非經營性自建房、1653棟存在嚴重隱患的非經營性自建房、部分存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的整治信息未錄入信息歸集平臺。各地要加強對基層排查員的業(yè)務培訓和工作指導,加快信息錄入進度,做到整治完成情況與信息錄入同步、信息填報準確完整、線上線下賬實相符,整治信息錄入率100%。 (六)跟蹤抽查核查,確保整治信息真實有效。各級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核查存在隱患的自建房整治情況,重點對存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存在嚴重隱患的非經營性自建房、經鑒定為C、D級的自建房進行核查。省級工作專班將不定期對各市州存在隱患的自建房采取明察暗訪、實地檢查、專業(yè)機構抽查等方式進行檢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各地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切實履行職責,充分發(fā)揮統(tǒng)籌、協(xié)調、指導作用,指導督促屬地和相關部門工作。務必保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力量,保障人員、經費、技術的支持,解決當前自建房工作專班有名無實、名存實亡、力量不足等問題,做到思想不松懈、工作不松勁。對整治工作中的難點堵點,要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爭取支持措施。對整治工作中存在不真不實、弄虛作假、推進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嚴肅追責問責。 (二)強化工作調度。攻堅行動期間,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實行周調度機制,加強工作調度督辦,對進展緩慢、未按期完成整治的予以通報。各市州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屬地工作調度統(tǒng)計,把好審核關,于每周五17時前將攻堅行動進展情況(詳見附件)統(tǒng)計報送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并于每月月底前按時報送月報告。攻堅行動結束后,省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適時對各地及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評估。 (三)加強汛期防范應對。各地要認真研判突出隱患風險,對不放心的區(qū)域、房屋,加強風險提示和安全宣傳,對安全隱患突出的及時發(fā)出預警,采取必要的整治措施。各地要密切關注氣象和地質災害預警信息,加強部門合作,加大巡查排查整治力度,做好重點區(qū)域管控,特別是地質災害風險區(qū)域、低洼片區(qū)及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要加大巡查頻次和力度,科學安排值班值守,發(fā)現(xiàn)隱患要及時疏散人群,迅速采取措施管控風險,確保不發(fā)生安全事故。 (四)總結工作成效。攻堅行動結束后,各市州領導小組要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對本地區(qū)近三年以來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驗收、評估,全面總結主要整治措施、成效、發(fā)現(xiàn)的主要問題、工作意見建議等,由領導小組辦公室于10月底前形成總結報送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并于11月15日前形成本地區(qū)評估報告報送省領導小組辦公室。省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全面梳理總結各自行業(yè)監(jiān)管范圍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措施及成效,于10月底前報送省領導小組辦公室。
附件:1.1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整治進度匯總表 1.2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整治臺賬 2.1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非經營性自建房整治進度匯總表 2.2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非經營性自建房整治臺賬 3.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非經營性自建房整治進度匯總表 4.現(xiàn)場檢查反饋問題整改清單 附件: |